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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工作的政策导向是什么?

  答:总的原则是要“堵疏结合、退进并举”,要在清理整顿的同时推动保险代理市场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堵和退,就是要严格依法限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的市场准入,限制增量。通过治理整顿,对现有散、乱、差代理机构进行“关、停、并、转”,减少存量。疏和进,就是要推动代理市场结构调整,在已经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引导、推动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等兼业代理机构逐步转型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落实《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推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对全国性代理(销售)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在审批过程中予以政策倾斜,引导保险代理公司规模化、网络化发展。

  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重点是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之间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的合作关系,要着力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既要查深查透基层营业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也要着力核查上级管理机构的管控意识、管控能力和管控效果,查处其组织、指导、批准、默许下级机构违法违规及在中介业务中的直接违法违规行为。

  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重点是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和兼业代理机构。对协助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非法套取资金、销售误导、挪用侵占保费等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秩序和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那些内部管理混乱、业务长期无法正常经营、涉嫌传销及非法集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类保险代理机构要坚决清理。

  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严监管”精神,严字当头,加强领导和统筹,做到早安排、早动手。一是严查重处。集中精力查深查透,严格依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从重处理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二是依法移送。对涉嫌行贿、职务侵占、贪污、商业贿赂、非法集资、传销、洗钱、逃避纳税款和非法资金去向不明的,坚决依法向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移送。三是及时披露。保监局要在辖区内及时通报查处结果,披露违法违规情况;保监会将对全行业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和披露。四是注重成效。保监会和保监局将跟踪违法违规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对系统性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整改不明显、措施不到位的法人机构及其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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