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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三)秸秆综合利用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秸秆的利用从农业、农村的原始利用扩展到工业化的多元深加工利用。秸秆综合利用有着较好的市场前景。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加工可为农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按照目前的市场测算,1吨秸秆的价格在200元到250元,秸秆综合利用率若增加10%,即消化7000万吨秸秆,可直接为农民至少增收140亿元。建设一条年产5万立方米的秸秆人造板生产线可消纳秸秆6.5万吨,直接提供200个就业岗位,同时可以带动周边秸秆收集、运输、储存等服务业发展,间接增加就业岗位400个。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既可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又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总之,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应对气候变化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农业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利国利民。要充分认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深入研究和完善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工程,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建立秸秆收集体系,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商品化发展。
  问:我国秸秆综合利用的现状如何?
  答:根据国务院要求,2007年,我委、农业部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原环保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原国家能源办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协调工作组,并于同年12月19日召开了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确定了《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组成成员名单》,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形成了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近年来,各地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扶持下,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量约为5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70.6%,与2008年相比提高了3.6个百分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利用途径不断拓宽。秸秆由过去仅用作农村生活能源和牲畜饲料,拓展到肥料、饲料、燃料、食用菌基料和工业原料等多个领域。秸秆能源化利用发生质的飞跃,从农户低效燃烧发展到秸秆直燃发电、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秸秆干馏等高效利用。截至2010年底,全国投产和在建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170多个,总装机容量约400万千瓦,据测算,年可消耗秸秆3300万吨,其中已投产的装机容量约为150万千瓦。工业领域应用发展迅速,秸秆人造板、秸秆木塑等高附加值产品实现了产业化生产,部分产品已在奥林匹克公园、奥运村、世博会等多项重大工程中得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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