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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内容答记者问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内容答记者问
(2011年12月18日)


  今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12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在车船税法实施前夕,记者就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内容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
  问:明年1月1日起,新的车船税法开始实施。请问,新老车船税税制有什么明显的区别?
  答:车船税是对车辆和船舶按年征收的一种税。车船税不是一个新税种,早在1951年,我们就有车船使用牌照税,后来又改为车船使用税、车船税。目前,车船税是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缴税,明年1月1日起就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缴税。新的车船税法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些修改和完善。与车船税暂行条例相比,最大的区别是,新的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也就是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及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要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计征车船税,而之前的车船税是按载客人数多少计税。同时,新的车船税法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做出免征或者减征车船税的规定。这一新变化体现了国家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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