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这次电煤价格调控措施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答:对电煤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采取相关调控措施,是依照《
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煤炭市场供求状况、煤炭价格变动对火电企业发电成本影响、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后实施的。相关措施已反复征求了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煤炭主产省的意见,并取得了相关方面的支持。
适当控制合同电煤价格涨幅,主要是考虑目前合同电煤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较多,允许合同电煤价格在一定幅度内上涨,有利于适当缩小合同煤与市场煤的价差,调动煤炭企业保障合同煤供应的积极性。
将主要港口市场电煤平仓价格控制在每吨800元左右,直达运输市场电煤价格控制在不高于今年4月份的水平,能够保障煤炭企业仍然获得较好利润,不会影响市场供应。
各地针对煤炭设立的基金和收费项目较多、标准较高。清理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既有利于促进煤炭市场顺畅流通,也有利于帮助煤炭企业缓解经营压力,更好地执行电煤价格调控政策。
四、如何保障电煤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答:这次国家采取的电煤价格调控措施,是在保障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获得较好收益,不影响煤炭企业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实施的,这是保障电煤价格调控措施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同时,国家还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增加市场供应。国家有关部门将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释放煤炭产能,增加煤炭尤其是电煤供应;加强铁路运力调配,优先保障电煤运输,尤其是长期合同电煤的运输;加快煤炭产地向消费地的铁路建设,着力消除铁路运力瓶颈制约。
二是加强运行情况监测。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按月监测主要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电煤结算价格、产量、合同兑现率、热值等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制订了工作方案,将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联合督查等形式,对实施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国家电煤价格调控政策,擅自涨价、变相涨价等行为。对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
五、什么时候取消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答:这次实行的电煤临时价格干预,主要目的是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保持煤炭市场价格稳定,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发展。当煤炭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电煤价格在全国范围内趋于稳定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及时公告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