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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改革勇于创新扎扎实实推进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一周年答记者问


  十三、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一年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什么新举措?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需要多管齐下。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特岗计划”经费达30.5亿元,招聘教师60898人。积极落实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 10597名毕业生中,90%以上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任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覆盖在职人员1051万人,退休人员382万人。以“国培计划”为抓手全面加强教师培训工作,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经费5.5亿,培训中小学教师115万人,其中,农村教师110万人。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意见》,提出了对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每五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推进“国标、省考、县聘、校用”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筹备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2011增加到15亿元。

  十四、如何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一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资助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一是提高了资助标准,从2010年秋季起,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年生均补助标准小学达到750元、初中达到1000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原来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二是扩大了资助范围,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由2009年的400万增加至440万,占在校生总数的20%。三是新设了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开始建立,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惠及480万名学生,资助面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正在研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拟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29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建特殊教育学校,改善特殊教育儿童学习、生活和康复条件。

  十五、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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