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
婚姻法》修订后,夫妻财产认定的基本原则是: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仍属于个人,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夫妻取得财产形式的多样性,问题绝非能够如此简单的一刀切。
立法者认为,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严格意义上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劳动而获得,比如婚前一方购买的股票,婚后自然增值了,这部分收益就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但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个人财产的婚后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宜。
【对妇女权益的影响】
胡建勇: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经营过程中,夫妻都尽了义务,尤其是妇女对家庭有很大贡献,将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利于肯定妇女对家庭的贡献,保护妇女权益。王芳:此条规定了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果有夫妻双方或一方的贡献在内就应该拿出来夫妻共享。
【妇女维权对策】
胡建勇:注意掌握男方个人财产的动向,及时发现相关财产收益,并及时收集证据。
王芳:当事人在结婚时应增强责任和风险意识,要注意盘点双方的个人财产,明确自己应有的法律权利。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第
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法理解读】
李明舜:“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的合同,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更多的权利。胡建勇:本法条明确了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的赠与协议的法律适用,强调了婚姻的契约精神。
王芳:此条解决的是赠与不动产在未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时的法律效力问题。依据系
合同法中关于不动产赠与条款的规定。
如果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自己房产赠与另一方,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或者到公证机关进行了赠与公证的,赠与人不可任意撤销。否则,赠与人在作出赠与房产的意思表示后享有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