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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6、不得收取额外费用。第三十一条要求,海员外派机构不得以提供就业机会为理由,向外派海员收取费用,也不得用克扣劳动报酬、收取抵押金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目前,我国海员外派机构在公布的收费项目之外,以向海员提供工作机会为名,采取各种形式收取费用的现象比较常见。为了阻止这种情况的蔓延,本《规定》不但作了禁止性规定,还明确了违规收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定》的实施建议

  作为《船员条例》的重要配套规章,《规定》的颁布实施将对今后海员外派乃至船员服务管理工作产生重要影响。海事管理机构要正确理解《规定》的主要内容,贯彻好、执行好《规定》的各项制度。

  (一)全面理解《规定》的内涵,正确把握《规定》的尺度

  一个新的法规出台,能否得到顺利的贯彻实施,对它的认识和把握是最重要的。要充分认识到《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规定》的制度内涵,尽量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海员外派在国际化的市场运作中,具有自身发展规律,制定《规定》时已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我们预期,《规定》实施后,这个市场将会出现一个更加稳定、更加健康的局面。如果说《规定》束缚了某些企业的手脚,也只是束缚了违法经营者。对于合法经营、诚实经营的机构来说,则是一个很大的支持与促进。在贯彻《规定》的过程中,要做好向全社会的宣传工作,取得社会的支持和理解,使广大海员和外派机构切实了解各项制度的内涵和用意,从而自觉遵守并配合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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