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这是加强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保持了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团结带领部队官兵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经受住了各种复杂情况的严峻考验。但少数领导干部党性观念不强、作风不正、自身要求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仍有发生,严重损害党和军队形象,影响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制定
《廉政规定》,全面系统规范军队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有利于增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保持良好作风,更好地为军队建设和发展履职用权。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
《廉政规定》的基本情况。
答:胡主席和军委对制定军队党员领导廉洁从政的规定非常重视。胡主席亲自审定批准了
《廉政规定》。军委郭副主席、徐副主席对起草
《廉政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军委领导指示,总政、军委纪委迅速成立起草组,认真学习胡主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特别是加强军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廉政准则》及相关法规,学习军委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统一思想、领会精神,掌握起草规定的基本依据。起草组还专门召开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有关人员座谈会,深入部队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廉政规定》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吸纳了大单位党委、纪委、政治部和总部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集思广益,数易其稿。经军委纪委全会和总政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最后报军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可以说,
《廉政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胡主席有关指示精神,反映了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实践成果,集中了全军智慧。
问:
《廉政规定》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总体性要求,如何认识和把握这一问题?
答:
《廉政规定》在总则中明确促进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的同时,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军队法规制度、必须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等总体性要求。这五个“必须”,集中体现了胡主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加强军队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学习贯彻
《廉政规定》的基础。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努力做到五个“必须”,才能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只有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才能使
《廉政规定》的各项规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