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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安排岗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出台任职回避制度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加强组织领导 妥善安排岗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出台任职回避制度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2011年5月10日)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订实施方案的背景和过程如何?

  答: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颁布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已在本院及辖区法院陆续开展了思想动员和需任职回避人员的情况摸排工作,一些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官也已经做好了随时转岗的准备工作。为了确保任职回避制度在各级人民法院规范、有序、平稳、顺利地落实到位,最高人民法院一方面密切关注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此项制度的工作动态及思想动向,一方面多次召开不同类型人员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法院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人员以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与此同时,为进一步统一各级人民法院对落实这一制度的思想认识,帮助部分干警消除对落实这一制度的思想顾虑,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还研究编撰了《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指导手册》,目前也已经同时印发各高级人民法院。

  问:实施方案对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方法步骤是怎样规定的?

  答: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工作共分六步推进:第一步是宣传动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开会动员、座谈讨论及个别谈心等形式,组织动员干警认真学习任职回避规定原文及实施方案和指导手册。第二步是个人申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所有在编人员都要填报《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业务情况申报表》。第三步是审核公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第四步是汇总上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列出本院应回避人员名册并逐级层报至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步是提出申请,要求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统一填报《任职回避申请书》。第六步是岗位调整,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干部下派、岗位交流等工作,分期分批地对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办理职务变动或岗位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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