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在《意见》中首次明确了企业是种业发展的主体,那么马司长我们农作物种子企业的发展情况如何,是否能承担起现代种业发展的重任?
马淑萍:这个问题特别有针对性,种子企业是我们现代种业发展的主体,在《意见》中已经很明确地提出了。目前我们国家种业的现状是这样的,我国种业进入市场只有10年的时间,也就是2000年《
种子法》实施,我们的种业开始进入市场化阶段。到目前为止,我们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8700多家,我们的企业是比较多的。那么规模也比较小,并且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只有100家左右。那么能否承担起我们现代种业发展的重任?这个问题特别好。我对我们的种业是非常有信心的。一是我们有基础,我们已经有8700多家企业。在这8700多家企业中,我们有100多家具备了“育繁推一体化”的能力。我们目前国家级审定的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中,企业已经占了很大的比例。我们国家去年通过审定的杂交水稻的品种有16个品种是企业生产的,占到了我们国审品种的29%。杂交玉米,以企业为单位通过品种审定的,就占到了国审品种审定总数的48%。就是说我们是有基础的。这个不是说我们一点基础都没有就提出了“育繁推一体化”。同时,我们“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占种子市场的份额也在逐步地增加,目前已经占到了整个市场份额的近31%。
第二,有条件。一个是宏观条件非常好,特别是《意见》的出台对企业来说是非常利好的。我们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都是围绕着“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企业。当然对其他的企业发展同样是利好的,比如说建立评估审定的绿色通道,支持企业搞育种,给企业免征所得税,包括把现有的育种资源向企业流动。这个资源包括种质资源、人财物,都是鼓励向企业流动。还有我们支持企业建立育种基地。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企业发展也是利好的。另外我觉得我们企业的发展潜力也是很大的,我们和跨国种业相比是有差距,我认为这个差距就是我们的潜力。我们只要方向明确了,目标明确了,任务也明确了,那么我们这些措施的跟上,相信我们的企业一定能够尽快地发展,能够担当起我们农作物种业发展的重任。谢谢!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想问一下马司长,我们知道现在国外在中国的各个农业领域也进入了很多,包括种业也进入到了中国,我想问一下国外种业进入到中国的现状是什么样的?另外我国的种业和国外的种业相比差距在什么地方?《意见》的出台对外资进入中国的农业领域特别是种业领域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