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就《<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2011年4月6日)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由中共中央纪委于2011年3月22日颁布施行。中央纪委负责同志日前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就《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日,中央纪委颁布了《实施办法》,请介绍一下出台这部法规的背景情况和简要过程。
答:2010年1月,中央颁布实施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
《廉政准则》)。
《廉政准则》结合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新要求,对《廉政准则(试行)》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形成了新的8个方面52项要求。中央对于
《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认真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的同时,也不断提出有关条款如何理解、违规行为如何处理的问题。为保证
《廉政准则》的正确贯彻和顺利实施,
《廉政准则》印发后,我们立即起草出《实施办法》初稿,广泛听取了意见,并进行了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0年9月,又普发纪检监察系统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修改形成了送审稿。2011年2月24日,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办法》。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办法》共3章,58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依据以及领导干部主动纠正问题的政策适用。第二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按照
《廉政准则》8个方面的禁止性规范,共分为8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
《廉政准则》中的相关概念进行解释;二是对
《廉政准则》中有关“违反规定”的表述指的是哪些规定,采取列举加概括的形式予以明确;三是对违规行为如何适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对于需要采取组织处理等措施的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式。第三章“附则”,规定了《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和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