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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人民银行确定《意见》中的时间点非常慎重。从2009年中就开始反复征求商业银行和有关部门意见,充分权衡必要性、可行性之后做出的决定。

  6. 问:《意见》中推动IC卡基本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1、政府引导。作为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政府的引导和协调是基本保障。宁波市民卡多应用经验表明,在人民银行的引导下,有关各方解决了发卡、分润、受理等各环节配合的主要问题。金融社保卡的全面推广,也需要人民银行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整体规范和总体方案。

  2、市场运作。在推广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和行业现有资源,采用市场化手段实现资源配置,用客户需求拉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进而推动整个项目建设的滚动发展、可持续运行。

  3、统一标准。如果没有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支持,必将导致卡片和终端硬件环境建设重复投入,难于做到互联互通、联网通用。人民银行坚持采用统一的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和联网联合规范。今后将进一步推动金融IC卡规范成为支付领域、支付卡的统一规范,形成全国支付应用统一通用的局面。

  4、鼓励创新。银行卡产业实施由磁条卡向IC卡的跨越,本身就是一项重大的创新,在迁移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更多创新的业务、技术和商业模式,金融IC卡作为智能型应用工具,可与移动支付、网络支付、机顶盒等新兴渠道的创新业务相结合,完善创新支付应用、提升新渠道交易的安全强度。

  7. 问:《意见》中提到的金融IC卡是否有标准可循?

  答:1997年,人民银行颁布《中国的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1.0)》,业内称为PBOC 1.0,该规范颁布标志着我国金融IC卡有了统一的规范,并为建立全国统一的IC卡技术体系奠定了基础。

  2005年3月,人民银行颁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业界称为PBOC2.0,补充完善了电子钱包/存折的应用功能,并增加了电子钱包扩展应用指南、借/贷记卡应用功能、个人化应用指南、非接触式IC卡通信接口标准。

  2010年,人民银行继续增补基于借/贷记标准的小额支付、非接触式执行规范等方面内容,重新颁布了《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

  PBOC2.0规范是国内金融IC卡产业的基础性规范,内容丰富,可以满足我国银行卡应对国际IC卡迁移的需要,满足国内银行卡高安全和多应用的实际需求,也为跨行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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