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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答: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服务和金融稳定的主管部门,将切实履行电子支付和银行卡管理的职责,将推广金融IC卡作为重大金融战略,以风险防控为出发点,以服务民生为着眼点,以行业多应用为落脚点,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点,不遗余力推广金融IC卡。

  人民银行将对金融IC卡推进进行总体部署,组织各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按《意见》安排有序推进金融IC卡工作,并陆续制定并颁布系列实施方案和激励措施。从发卡审批、联网通用方面,促进各商业银行发行金融IC卡,同时积极推动终端机具(POS、ATM)受理IC卡的改造工程,努力做到“发得出、用得好”。

  进一步推动行业合作、扩大市民卡工程,拓展金融IC卡的各种应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大的行业应用由人民银行总行和各部委合作,协调解决、统一规划。小的行业应用由各地人民银行配合当地政府,在城市信息化过程中通过市民卡工程来解决。今年,人民银行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30-40个城市,推广宁波市民卡多应用模式,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到金融IC卡的方便快捷,更乐于接受和使用金融IC卡。

  4.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首先介绍了推动金融IC卡发展在风险防范、一卡多用、城市信息化融合、银行卡产业安全等四方面具有的重要意义,明确金融IC卡是人民银行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广的支付手段。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推动金融IC卡工作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对银行卡产业的参与各方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要求。《意见》明确指出: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其中,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指各直辖市、省会级城市,沿海和内地经济发达区域等,重点合作行业目前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公共交通等行业。

  为保障相关推进目标的实现,《意见》还从组织方式、职责分工、资源整合、密钥管理和外包安全等五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要求。

  5. 问:《意见》中总体目标时间点是如何确定的?

  答:“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改善民生、完善公共服务的重要阶段。公共服务的快速发展将为金融IC卡的推广应用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意见》中确定的相关时间点,一方面与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大力推动公共服务建设、发展集成电路等战略新兴产业的目标相符,以便于在政策支持、执行配合方面形成合力。另一方面,也是从银行卡产业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量了银行卡产业各方推动金融IC卡的业务、技术、资源能力,在银行卡发卡、转接、收单等方面确定了“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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