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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成品油价格调整问题答记者问


  问:成品油价格提高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缓解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
  答:这次成品油调价后,国家将按照2006年石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时建立的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继续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给予补贴,对出租车行业给予临时补贴。
  同时,各地将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调整和其他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问: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控制连锁反应,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答:为减缓调价影响,我们已经做了相应部署,在继续落实好国务院所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同时,严格控制调价的连锁反应,并做好相关群体和行业的补贴工作。一是这次成品油调价后,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不上调。二是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各地将加强监管和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三是要求各地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工作力度,严格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有关政策,减轻经营者负担;同时加强市场物价监测和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规涨价和跟风涨价。切实做好成品油、液化气以及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问: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答:目前地方炼油企业加工能力占全国炼油能力的10%-15%,这些企业没有上游原油生产,不能以上游原油生产利润弥补下游炼油亏损,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多数地方炼油企业可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同时,国家明确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充分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平衡内部各板块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并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优化产品结构,确保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应。国家还要求所有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超价销售。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以及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合谋涨价、搭车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来源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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