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收监督权
您对我们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您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
(一)税收监督权的含义
控告和检举我们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是您的重要权利。税收监督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我们是否存在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我们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是否有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您的违法违纪行为。
3.我们对您行使检举、控告权是否有故意刁难或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4.我们的纳税服务过程。
5.其他纳税人是否存在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二)税收监督权的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
八条第五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税收征管法》第
九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税收征管法》第
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三)您如何实现税收监督权
1.对于税务机关的违法违纪行为,您可以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
2.对于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单位及个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
3.对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您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处理的政府其他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检举、控告。需要注意的是,您的检举和控告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我们鼓励您尽可能采用实名检举和书面检举的方式。
上述举报案件如出现管辖权的问题,我们将及时把举报材料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
(四)事例解说
1.某县地税局税收管理员李某,利用主管A商贸公司的权力,要求该公司将自己宴请他人的费用3000元予以报销,该公司对李某的行为十分气愤,遂向该县地税局书面进行检举。县地税局纪检监察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责成李某退还了报销款并对其进行了相应行政处理,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设在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A公司,按票面金额的1.2%收取开票费,为B公司虚开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A公司职工张某,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行使法律赋予的举报权,将这种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向市国税局书面举报。后经税务机关查实,A公司共为B公司虚开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近2亿元,已被B公司申报抵扣货物运输进项税额近1400 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税务机关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B公司分别予以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国税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张某进行了奖励。
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您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但采取邮寄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的,需经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您如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方式是指我们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您如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按照我们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给我们。
(一)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的含义
纳税申报方式的选择权,是指您有权选择某种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方式,是指您在发生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后,在申报期限内,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上门申报,是指您按期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的申报方式,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签署的日期为准。
2.邮寄申报,是指您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装入专用邮寄信封,按期寄送主管税务机关的申报方式。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是指您通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数据电文申报以税务机关收到申报数据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
4.其他申报方式
其他申报方式包括简易申报和简并征期两种。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在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视同已经完成申报。简并征期,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的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
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
三十条第一款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
三十六条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三)您如何实现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者是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那么您就是行使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的主体。
1.不需审批的纳税申报方式
如果您选择上门(直接)申报 ,您可直接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需审批的纳税申报方式
如果您选择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或其他方式申报的,需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办理各项纳税申报。
(1)邮寄申报
①邮寄申报的条件
如果您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实行查账征收方式,那么经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用邮寄申报办法。
②邮寄申报的程序
您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填写各类申报表和纳税资料后,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可以约定时间由邮政人员上门收寄,也可以到指定的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无论是邮政人员上门收寄,还是由您到邮政部门办理交寄,邮政部门均应向您开具收据。该收据作为邮寄申报的凭据,以备查核。
(2)数据电文申报
①数据电文申报的条件
如果您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在银行开立了税款解缴账户并具备上网条件,那么经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申报办法。
②数据电文申报的程序
您应当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填报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应报送的资料,把申报数据通过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过程;主管税务机关以申报接收系统接收的数据作为您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依据,以数据电文申报纳税系统收到申报数据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您在申报结束后,应当按照我们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3)其他申报方式
如果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对您实行定期定额的税款征收办法,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您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纳税方式。一是您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按期缴纳入库,以完税凭证代替纳税申报;二是您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核定的纳税期按季、半年、一年申报纳税,具体合并的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结合当地的办税条件,本着方便您和降低征纳成本的原则确定。
(四)事例解说
A公司2009年1月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每月通过上门的方式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009年9月,该公司由于办公场所搬迁,财务人员因距离主管税务机关较远,擅自通过邮寄方式将当月的纳税申报资料邮寄给主管税务机关来完成纳税申报。此例中,A公司在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选择邮寄申报作为本单位的纳税申报方式,违反了
《税收征管法》及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五、申请延期申报权
您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们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我们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一)申请延期申报权的含义
如果您确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在核准后的期限内再行办理纳税申报。它是在您发生特殊困难时适用的,有利于保护您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
(二)申请延期申报权的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
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
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三)您如何实现延期申报权
1.申请延期申报的条件
(1)您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致使您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
(2)因不可抗力,例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您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
2.延期申报权实现的途径
您如果符合延期申报条件,应当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答复您。
您如果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补报书面报告及相关的情况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税款结算。
(四)事例解说
A公司于2009年3月4日突发火灾,导致该公司无法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该公司人员于3月5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并填写了《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和其他需报送的资料。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后,根据
《税收征管法》和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作出同意延期申报的决定,并制发了《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该公司按照规定,于3月11日按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5万元预缴了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