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刚才讲到,
《规定》坚持并贯彻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答: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军是党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的根本原则和永远不变的军魂。我军的这种特殊性质,决定了军队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和全部实践,必须把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最根本的目的。
《规定》所规范的内容,都是围绕实现这个目的设置的,并在总则中鲜明地提出,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在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监督职责、党内监督制度和保障措施等作出规范时,都力求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要求具体化,渗透到党内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问:
《规定》明确了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这样规范是怎样考虑的?
答:
《规定》明确,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副书记。这是根据军队党内监督的实践和解决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的。各级党委是本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员领导干部是部队建设的中坚和骨干,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权力,如何确保他们手中的权力为部队建设服务、为广大官兵服务,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要解决的重点。把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正、副书记监督住了,就抓住了党内监督工作的关键,就可以带动和促进军队党内监督的顺利进行。
党内监督涉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方方面面,内容非常广泛,必须突出重点,才能保证监督的实效。
《规定》明确的党内监督6项主要内容,是根据军队担负的职能使命和开展党内监督的实践确定的。这些都是党内监督工作必须着重抓好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内容,体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尤其是把行使权力的重点部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像干部选拔任用、士官选取、兵员征集、工程建设、物资装备采购等事项中执行有关制度的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使军队党内监督工作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