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请您谈一下颁布
《禁令》的重要意义?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
《禁令》是我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委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行动;是中央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是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记者:请问
《禁令》主要针对那些问题?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
《禁令》中的九条规定都针对的是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对2004-2009年中央企业发生的135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9条禁令进行了归类分析(每个事故可能有多种原因),其中:56%的事故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包括隐患未及时消除)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因素,53%的事故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因素,22%的事故有承包商、分包商管理问题的因素,16%的事故有培训教育不到位的因素,7%的事故有特种设备不符合规定或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资质的因素,2%的事故有擅自改变流程、方案的因素,而这些问题又大多与抢工期、超能力生产有关。近年来,一些中央企业还存在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现象,也被列入禁令中。
记者:请问对违反
《禁令》的中央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将如何查处?
(来源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下一步,国资委将下通知,要求中央企业严格遵守
《禁令》要求,对违反
《禁令》的各级子企业和有关管理人员要严肃查处。
国资委还将在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中,加大对违反
《禁令》行为的处罚力度;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违反
《禁令》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