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2011年01月05日)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24号,以下简称《禁令》),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禁令》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近年来,国资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牢牢把握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定位,积极探索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引导中央企业树立科学的安全管理理念,促进了中央企业安全发展。各中央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央企业事故多发、频发,形势非常严峻。这暴露出当前个别中央企业还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认真执行的问题。针对这些突出问题,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我委颁布实施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以下简称《禁令》),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坚决禁止的行为,目的就是防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禁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禁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九条禁令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不是提出的新要求,而是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重申。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