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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就《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问:在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和措施?

  答:《意见》提出五个方面的重要举措:一是创新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二是优化培训内容。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倡导小班教学,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鼓励教师自主选学。四是开展教师远程培训。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作用,将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采取混合学习模式,开展大规模教师培训。五是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加强校本研修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校本研修与教研活动相结合,远程教育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校本研修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和支持高师院校和中小学合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问:在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机制方面,《意见》有哪些新要求?

  答:一是完善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强调规范教师培训证书和教师培训档案管理,实现教师培训管理的信息化、制度化。二是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将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的必备条件;探索建立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机制。三是建立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制定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进行资质认证。四是实行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通过招投标,竞争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项目。五是强化教师培训质量监管。建立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和体系,加强培训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

  问:在加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一是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培训方面主体作用。鼓励综合大学和社会教育机构参与,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二是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发挥远程教育优势,政府、高校、专业机构、中小学分工合作,构建“天网”“地网”“人网”相结合的教师培训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发挥区县教师培训机构的服务与支撑作用。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相关机构的整合,形成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中发挥组织与服务作用。四是加强教师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设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培训者队伍,遴选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建培训专家库,加强教师培训团队研修。五是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采取政府购买、组织开发、引进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建设优质培训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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