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对落实政府专项补助和调整服务收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在年度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并建立起稳定的补助渠道和长效的补助机制。各地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经常性收支核定和差额补助的具体办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收支两条线。
问:
《补偿机制》中专门强调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这是出于什么考虑,有什么具体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落实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回归公益性的同时,必须转变运行机制,调动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避免出现“大锅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问题关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核岗、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要建立稳定长效的补偿机制,必须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综合改革,重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运行机制。从地方的实践经验看,单就零差率补零差率,不在综合改革上下功夫,补偿机制稳定不下来,新的运行机制难以建起来,基本药物制度的效果也难以发挥出来。各地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也只有靠综合改革才能得到破解。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创造了条件,补偿机制既是保障措施,也是激励措施,有利于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
为了推动综合改革,
《补偿机制》明确了主要内容:一是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需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二是核编,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尽快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核定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工作量统筹安排、动态调整。三是定岗,实行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起灵活的用人机制。四是考核,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根据服务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安排和拨付挂钩,与医务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竞聘上岗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