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意见》对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意见》对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主要提出了5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根本,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律师,切实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使广大律师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律师文化建设,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
二是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加强以“严格依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为核心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诚信执业制度,使广大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大力加强律师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实行律师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律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三是加强律师业务素质建设。以提高律师服务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律师精通法律、熟悉国情、了解社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律师事务所业务建设,提高业务质量。
四是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完善与
律师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健全覆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准入与退出、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各个环节的律师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律师协会行业规范建设,建立覆盖律师执业活动各方面、各业务领域的行业规范体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对律师跨地区执业的动态监管。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日常执业活动的监督。
五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和管理。坚持和完善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把好律师事务所准入关。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落实机制,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管理职责,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
问:《意见》对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意见》从4个方面对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严格律师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加强律师执业申请的审核工作,切实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好的,不能当律师。加强律师实习制度建设,健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指导制度,严把实习鉴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