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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就“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答问

新闻出版总署就“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答问
(2010年11月03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10月9日颁布后,引起了业内人士及网友的广泛关注。本报日前对他们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搜集汇总,并就此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管理司相关负责人。

  《中国新闻出版报》:请问被业界和网友誉为国标的《意见》,是在何种背景下制定出台的?

  答:2008年以来,电子书在国内外迅猛发展。据初步统计,在大陆地区有将近40家企业已经进入或正计划进入这个领域,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电子书单一国家市场。与此同时,数字阅读方式也越来越被读者所接受,电子书成为知识和信息的重要载体和新型的出版方式。

  当前,电子书产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产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内容资源严重不足、技术标准不统一、版权监管不完善、法律法规也不是特别健全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整个电子书行业的发展。在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觉得有必要出台一个专门的《意见》来规范产业发展,结束目前这种无序竞争、没有准入制度的状态。我们希望通过《意见》的出台,促进电子书产业更好地发展,带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进而促进传统出版产业的数字化转型。

  《中国新闻出版报》:有网友提出,《意见》带来的利好似乎更多涉及产业链上游,因此内容提供者最受益,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答:网友的这个理解并不准确。《意见》的第一点就明确提出:“电子书产业链由内容原创、编辑加工、数字转换、芯片植入、平台投送、设备生产、市场销售和进出口贸易等环节构成。”《意见》的出台,是要促进产业链各个环节中的企业更好地定位自身角色,共同做大电子书产业。因此,对于每个环节的企业都有促进作用,促使其发挥出最大作用。

  《中国新闻出版报》:准入制度一旦建立,进入电子书行业的门槛将随之提高。因此,网友担心这是否会给产业带来一些影响?

  答:准入是出版管理的一个基本要求。通过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这种门槛的设置,那些真正有实力、能做大做强的企业将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而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企业则有可能被淘汰出局。因此,准入制有助于电子书市场有序发展,对产业的积极影响将逐步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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