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金所对于程序化交易的监管是怎么考虑的?
答:
《指引》将“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作为异常交易行为的一种进行监管。程序化交易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产生以来,在计算机技术不断进步及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推动下,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外汇、证券、期货等市场。近年来,一些公司开始在国内市场进行相关的研究和推广,不少投资者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逐步应用于交易之中。程序化交易作为一种交易策略,在运用得当的情况下,对于活跃市场交投、促进套利、发挥市场功能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程序化交易也可能加剧市场波动,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为此,国外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采取了各种监管措施。为防范风险,未雨绸缪,中金所《交易细则》规定“会员、客户使用或者会员向客户提供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自动批量下单或者快速下单等功能的交易软件的,会员应当事先报交易所备案”,“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关措施”。这次在
《指引》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作为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在监控和监管过程中,中金所特别注重以下几点:一是无论是否采取程序化交易的方式,不得从事
《指引》中规定的各种异常交易行为以及违反期货法律法规和中金所相关业务规则的其他行为;二是公平对待程序化交易和非程序化交易,切实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使各类市场参与者公平参与市场交易;三是防范和制止程序化交易可能对交易所系统安全的影响。
问:中金所将如何组织好
《指引》 的落实工作?
答:
《指引》 的制定立足于股指期货市场的运行和监管实践,中金所在制定发布
《指引》的过程中,积极听取会员的意见,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保障了
《指引》 的可行性。
《指引》 发布后,中金所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