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问:现行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存在哪些矛盾与问题?

  答:一是大进大出的粗放保险营销运行机制既不能满足新阶段、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保险消费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也严重损害了保险业形象,降低人们对保险的认同度和有效需求,不利于保险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发实施,我国的法律环境有了很大变化,保险营销运行机制以及保险营销队伍管理模式在某些方面与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三是现行保险营销管理模式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利益保障不充分。

  问: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答: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创新模式”。其中稳定是改革的基础,要在保持现有营销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分层次、分步骤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着力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职业品行良好、专业素质较高、可持续发展的保险营销队伍。

  问:改革所面临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哪些?

  答:一是从保险业发展和营销队伍管理的现实需要来看,全面改革的时机尚不具备。目前,保险营销是寿险业最主要的业务渠道,关系整个行业的平稳发展,在短时期内尚难找到一条有效的替代渠道。在找到有效的新型管理手段之前,保险公司仍需依托现有机制落实对保险营销队伍的管理和约束。二是现有保险中介市场受到发展规模和资本的限制,市场创新能力十分有限,成为改革进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制约因素。尽管有一些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显示出对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在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条件下,自主地进行改革创新的探索,但受技术和资本的制约,总体而言,市场尚没有一个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新型营销体系来承接原有的体制。三是体制性改革涉及面宽,需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不可一步到位、一蹴而就。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对保险业内众多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需要打破现行模式的原有体制惯性,涉及百万之众的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必须做到稳妥审慎。

  问:保监会为推动改革做了哪些基础性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