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就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答记者问
(2010年10月9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答:目前,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我国全面实行居民阶梯电价,主要是考虑建立三个方面的机制:一是合理的电价机制。一般而言,电压等级越高的用户,供电成本越低;电压等级越低的用户,供电成本越高。居民用电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因而其供电成本是最高的。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导致各类用户之间交叉补贴。实行阶梯电价,有利于改善我国电价结构,促进其逐步趋于合理。二是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居民电价低于供电成本,造成用电越多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考虑不同居民承受能力,既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保持基本稳定,又能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多负担电费,建立合理的公平负担机制。三是促进节能减排的机制。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合理、节约用电,从而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问: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如何形成的?
答: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在研究总结国内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国际上,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菲律宾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均对居民用电执行阶梯电价。近年来,我国浙江、福建、四川等省份也已经开始试行阶梯电价政策。在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们提出了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初步思路和建议方案,并听取了有关专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意见,实地走访北京市部分居民并听取了他们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思路,此次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以期集思广益,继续完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