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三个方面,《意见》都进行了强调和明确。
七、记者: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创造和优化良好环境,因此,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尤为重要。请问《意见》对此有何规定?
答:应当承认,在近年来的一些企业兼并重组活动中,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完全到位,重管理、轻服务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如何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环境,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意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一,要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建立促进境内外并购活动的公共服务平台,拓宽企业兼并重组信息交流渠道,加强市场信息、战略咨询、法律顾问、财务顾问、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融资中介、独立审计和企业管理等咨询服务。
第二,要加强风险监控。加强风险评估,妥善制定相应的应对预案和措施,维护企业、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防止恶意收购,防止以企业兼并重组之名甩包袱、偷逃税款、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要维护公平竞争和国家安全。加强和完善对重大的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对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企业兼并重组,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进一步完善外资并购管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
八、记者:《意见》已经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发挥什么作用?您对政策的实施效果有什么预期?
答:这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政策实施效果取决于政策的贯彻落实。但大家都知道,抓政策落实往往比制订政策更难。
目前,《意见》已进入贯彻落实阶段。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涉及地方和部门多,政策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参加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研究解决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重大问题。同时,根据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任务分工,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抓紧细化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明确时间进度要求,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等行业为重点,切实抓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各项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协调各地区认真清理限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各种规定,营造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良好环境。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努力实现《意见》提出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