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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有关负责人就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答记者问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就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答记者问
(2010年8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通知》发布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

  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巩固国防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自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军纠纷案件,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使命任务拓展,军队建设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日益增多,案件类型进一步复杂化,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破解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难题,进一步规范涉军案件审判工作,推动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009年7月,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表彰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代表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和军队有关方面要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巩固国防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军地两个方面积极性,建立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以政法机关为主体、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军地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水平。2010年4月22日,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涉军案件多的法院设立涉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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