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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问答


  四类县是指非疟疾流行区。这类地区不具备疟疾传播条件,主要策略是加强监测,通过定期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疟疾诊治技术培训;加强对来自疟疾流行区人员的病例监测,防止发生死亡病例。

  五、如何保障《行动计划》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答:《行动计划》从7个方面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消除疟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因此,要做好消除疟疾工作,就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拟定我国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每年组织对疟疾流行区各省(区、市)完成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地区的消除疟疾工作。各地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者领导协调机制,加强领导,制定规划,落实任务。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措施落实。

  《行动计划》对13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除疟疾工作。

  三是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行动计划》要求,各省、地市、县要建立、健全疟疾防治专业队伍。一类县和任务较重的二类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其他二类县和三类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疟疾防治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要逐级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效果,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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