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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发布《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是加强宏观指导。组织编制“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逐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有关法规标准;完善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合力推进。
  二是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值税优惠等税收政策;制定完善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投融资、价格政策。
  三是用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综合利用产业升级。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与高技术产业化,开发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自主知识产权的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综合利用产业升级。
  四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在重点地区支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选择大量消纳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尾矿、冶炼废渣、农作物秸秆、建筑垃圾以及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弃木材、废弃包装物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引导规模化和多元化的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涉及到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广大公众,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鼓励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九、“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重点推进哪些资源综合利用的领域?
  (一)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提高石油、煤炭等能源矿产的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重点开展黑色、有色、贵金属和稀有稀土金属矿产共伴生资源的多元利用、梯级利用和高值利用,发展非金属矿产伴生资源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二)提高废弃物资源化水平。重点在排放量大、堆存量大、污染严重的固体废弃物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继续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磷石膏、冶炼废渣、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时,加强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余压余热的回收利用。
  (三)推进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橡胶)、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旧零部件等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继续推广秸秆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工业原料、燃料等;加快推进秸秆等节材代木项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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