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主要体现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款结算方面,可参见“工程价款结算”部分。
(二)工程物资采购的主要管控措施
工程物资包括材料和设备。为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需要按照施工进度需要,及时购置材料和设备。材料和设备采购一般占到工程总造价的60%以上,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等具有重大影响。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工程物资采购过程控制不力,材料和设备质次价高,不符合设计标准和合同要求,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工程物资采购管理方面,除应当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的统一要求外,还应当特别关注以下方面:第一,重大设备和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当采用招标方式。第二,对于由承包单位购买的工程物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物资符合设计标准和合同要求。首先,在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应具体说明建筑材料和设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其次,对于承包单位提供的重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机构进行检验,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一般材料要进行抽检。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工程物资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再次,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等,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员同意,承包单位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管控措施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工程价款结算是建设期间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财政部、
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一般先向承包单位支付一笔预付款,之后,按周期或项目目标拨付工程进度款。实际工作中,工程进度款大部分按月结算。年终或工程竣工后进行清算(工程进度款结算程序见图5)(略)。该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是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混乱,项目资金不落实,导致工程进度延迟或中断。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权限划分,并切实遵照执行。财会部门应当安排专职的工程财会人员,认真开展工程项目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第二,资金筹集和使用应与工程进度协调一致,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组成(分部、分项工程)结合时间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作为资产管控和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依据。这方面的管控措施同时可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应有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第三,建设单位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承包单位和监理机构的沟通,准确掌握工程进度,确保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全面地反映资产价值,并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财会部门应认真审核相关凭证,严格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既不应违规预支,也不得无故拖欠。第四,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的实际成本突破了工程项目预算,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分析原因,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