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明确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有效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抵补能力。
《指引》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充分考虑国别风险因素。为确保计提的充分性和一致性,监管当局对计提比例进行了规定。
三是为监管当局监督检查提供标准。监管当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是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的要求,也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国别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
《指引》确定的国别风险管理标准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明确的标杆,有助于提高国别风险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问:
《指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由于推出
《指引》的目的是全面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国别风险的能力,本
《指引》适用于所有存在国别风险暴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指引》充分考虑了目前我国国情,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与本机构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本机构情况决定国别风险管理的方法、手段、投入资源和复杂程度,在具体条款上,对国别风险暴露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管要求上,
《指引》也考虑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的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
问:
《指引》颁布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什么影响?
答:
《指引》有助于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提供标准和依据。
《指引》对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国别风险管理能力的意义在于:第一,
《指引》充分覆盖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国别风险管理的主要元素,吸收了国际上主要监管当局的监管实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国别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二,借鉴了国际银行业在国别风险管理方面的普遍做法和相关技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国别风险提供了有益参考;第三,明确了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和比例,有利于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计提充分的国别风险准备金,并确保计提标准的一致性,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抵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