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广播影视产业急需金融支持--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就《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 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出台答记者问
(2010年4月22日)
近日,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九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的出台,对加快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将对广播影视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指导意见》的出台,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
1、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中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战略部署,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逐步增加,经济的文化含量不断提高,文化的经济功能日益明显。在国际金融危机中,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需大幅度降低,不少传统产业增速放缓,而文化产业却逆势上扬,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2、文化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目前,我国很多产业都出现了产能过剩问题,文化产业是少数几个总供给还远远不能满足总需求的朝阳产业之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文化领域表现得特别突出。特别是我国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井喷”态势,而我们能提供的优秀文化产品相比之下还太少。
3、文化产业正在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目前,我们正在从过去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经济增长,转变为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带动,特别是要增加第三产业的比重。文化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抓住了文化产业,就抓住了调整经济结构的突破口。而且,文化产业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是典型的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可以说,文化产业是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不仅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思想保证、文化条件,而且能够开辟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新空间,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和突破口。
4、文化产业和金融业可以实现双赢。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力支持,使得金融成为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文化产业是蓬勃兴起的朝阳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投资于文化产业,不仅安全可靠,能获得可观的收益和回报,还能推进金融产品的创新,改进金融服务,提高金融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实现金融业和文化产业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