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应实行村级财务与资金的“双委托”管理。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后,各代理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对村级财务与资金进行管理,各行政村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报账员),其资金由代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段)、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代理服务机构可对村级财务的管理与决策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应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必须科学设置工作流程和工作岗位,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分工和职责,实现权责一致、相互监督。村级集体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村出纳(报账员)由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干部兼任或由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村民担任,主要负责村级收入、支出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村级备用金的领取、保管和定期向代理服务机构报账;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行政村应通过民主程序产生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收入、支出情况逐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其中,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不得由村干部以及与村干部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担任并应向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留取相关印鉴;代理服务机构原则上设总会计1人,代理会计、资金会计(出纳)若干人,由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负责发放备用金,审核报销票据,进行账务处理,汇总编制明细账、总账和月报、季报、年报,并对各村的财务档案进行归集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采用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模式。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应切实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村集体资金采取备用金领取方式进行管理,实际开支时,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印鉴后,由村集体组织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如遇重大开支和事项,还需先经过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以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的财务预算作为村集体当年资金开支的依据,并在年度终了时由代理服务机构根据该年各行政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各行政村村民会议审议。实行村级财务定期报账制度,代理服务机构在受理村报账员报账时,应逐一核实有关凭证,凡符合村财务预算内容,手续、印信齐全,凭证合规的开支方可报销入账。实行村财务定期公开制度,代理服务机构应定期向村民委员会提供详细、完整的村财务信息,并由村民委员会定期在本村公开位置予以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实行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代理服务机构应研究制订村级财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对各村的财务会计档案实行分柜管理,编制档案目录,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