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2010年2月25日)
近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了新修订的《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问:能否简要介绍保监会修订
《管理办法》的背景?
答:为规范管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保监会于2005年制定了《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近年来,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2009年新修订的《
保险法》对于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也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引导财产保险公司做好产品管理工作,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对原
《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使之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同时适应新的产品监管需要。
问: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保险业发展产生哪些影响?
答:第一,
《管理办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新《
保险法》,促进依法监管的重要举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提出了新的要求,并明确规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保监会制定。此次新修订的
《管理办法》,在完善条款费率的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条款费率执行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新《
保险法》的精神,是加强依法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