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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解读《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鉴于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带有探索性质,无成熟经验可循,目前“信用体系建设两个文件”定位为试行。各地要在试行过程中,不断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总结经验,完善不足。同时,也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意见、经验和好的做法或建议反馈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两个文件。

  两个文件发布后,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系统性很强,“信用体系建设两个文件”的发布是部开展公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迈出的很关键一步,以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涉及项目法人,又涉及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所有从业单位和人员,涉及的利益主体比较多。为此,各地要从基础较好的施工、监理、设计信用评价开始,逐步建立全面的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体系,稳中求进,使市场信用管理形成一种制度,成为市场管理重要及管用的手段。

  近期,我们的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督促各地按照“信用体系建设两个文件”的要求,一方面准备开展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建立省级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统一进度,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二是做好“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工作。目前我局组织开发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在调试完善,其主要功能有:发布全国所有一级及以上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主要工程人员、执业资格人员、主要业绩及在建项目情况等。通过基本信息,可以核定企业生产能力,防止超能力承揽业务;可以查询企业投标时的技术人员和业绩信息,防止弄虚作假及出借资质、非法转包;可以对企业资质进行动态管理,对实际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提出整改预警;可以发布在建重点项目信息,及时掌握建设动态;可以发布对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形成统一发布平台;可以发布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增加威慑力;可以实现评标专家网上抽取、评标记录自动生成、工作评价、不良行为记录,等等。同时,部也将发文要求各省厅建立“省级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发布本地信用评价结果及二级以下等级企业基本信息,形成部省联动的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开展宣贯和培训工作,使大家深刻理解、掌握“信用体系建设两个文件”。四是研究建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形成涵盖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

  信用体系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我部在市场监管方面做的一项重点工作。这项工作的推进,需要各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从业单位、各类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我希望能够继续得到大家的帮助,更好地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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