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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实现由大到强飞跃的重要举措--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解读《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上表提供的信息,结合我司在履行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中掌握的其他有关情况,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在区域布局和人员规模上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区域布局遍布每个省份,但分所数量多寡不均、分布不平衡。在一个省份,分所数量最多的达109家,最少的只有2家。拥有30家分所以上的地区分别是山东(109家)、江苏(61家)、四川(49家)、广东(39家)、新疆(37家)、湖南(36家)和广西(33家);拥有分所数量不足10家的地区分别是甘肃(7家)、贵州(6家)、宁夏(5家)、内蒙(4家)、西藏(2家)和海南(2家)。
  二是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但大多数分所拥有注册会计师的数量仍然偏低。目前全国共有注册会计师92124人,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注册会计师23509人,其中注册关系在总所的有11769人,注册关系在分所的有11740人,即分所注册会计师总数约占全所注册会计师的一半。统计表明,平均每家分所拥有注册会计师15名,3倍于《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对分所注册会计师人数的最低要求(5名)。但是,经进一步分析,目前拥有100名注册会计师以上的分所仅有4家,分别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195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114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113人)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109人);分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在30人以下的有678家,约占分所总数的86%;分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在10人以下的有451家,约占分所总数的57%。具体见表2。

  表2 分所注册会计师统计表

拥有cpa数量

分所数量

100人以上

4

80-100人

10

60-80人

15

50-60人

16

40-50人

21

30-40人

45

20-30人

76

10-20人

151

5-10人

451

合  计

789


  2.分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分所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在加强分所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采取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的看来,分所管理较为薄弱的状况仍未彻底扭转,仍需要站在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坚定的决心、科学的制度、扎实的工作,持之以恒地强化分所管理。当前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中最突出、最急迫的问题是总所与分所之间未能实现实质统一,形式上是一个法律整体,但实际上“两张皮”甚至多张皮,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普遍。区别不同程度,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总所对分所缺乏有效控制,甚至基本丧失控制权。在此情况下,自然无从建立起统一的业务、人事、财务、执业标准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总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之间互不干涉,各干各的,人员缺乏流动、业务各自拓展、财务独立核算,除了年终汇总财务报表用以统计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外,基本没有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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