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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国特色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另外,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化”促进依法规范运行

  《意见》指出: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进程,探索建立中国特色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
  “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关键。”司法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要紧紧围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个核心,抓好衔接接收、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统一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
  6年来,试点地区总结出了大量有益经验,这些要通过立法固定下来。据介绍,国务院法制办作为社区矫正立法的牵头部门,已经开始进行社区矫正立法相关工作。前不久,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司法部,组织中央编办、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9部门组成调研组,分赴社区矫正试点省进行了立法调研。
  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司法部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认真做好社区矫正立法的有关工作。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情况,“两院两部”将联合制定《社区矫正执行办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

  经费应当由国家全额保障

  《意见》指出:建立社区矫正经费的全额保障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试点以来,虽然一些地区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但大部分省份仍主要靠政府临时性拨款或挤占其他业务经费,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说。
  “加大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力度,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的基础性条件。”该负责人指出,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工作,社区矫正经费应当由国家全额保障。
  2006年,《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公用经费保障范围。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制定、完善和调整公用经费标准。该负责人要求,各地要加强工作力度,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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