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有利于消除A+H股上市保险公司年报差异,降低我国保险公司境外筹资成本。《规定》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有利于保险公司在A+H股年报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做出相同的会计估计,对于消除A+H股年报差异、降低境外筹资成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实现保险公司境内外编制一套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份审计报告,有效降低保险公司境外筹资成本,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境外执业,维护我国经济和信息特别是金融保险信息安全。
五是有利于提升我国保险会计地位,增强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目前,应G20峰会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正在制定保险合同第二阶段会计准则,其中主要内容是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规定》有关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等内容,可以说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它的发布实施,将使我国能够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和实践经验,锻造一批优秀的保险会计专业人才,有助于我国通过与IASB持续趋同工作机制,直接参与IASB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制定,施加我国影响,在新一轮国际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切实维护我国保险业乃至国家利益,从而在国际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制定方面占据主动,提升并赢得话语权。
问:《规定》的发布实施,是否将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状况产生影响?
答:《规定》的发布实施,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偿付能力状况总体业绩影响不大,根据模拟测试结果,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执行《规定》后,净资产和净利润会有所增加。
一是产险公司保费收入规模基本不变,寿险公司保费收入规模略有下降。保费收入口径的变化,真实地反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业务状况,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的减少,对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规定》的发布实施也不会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
二是保险合同准备金负债有一定程度减少,净资产、利润总额和内含价值会有一定程度增加。为准确掌握《规定》的出台对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业务结构可能产生的影响,财政部会计司和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自今年8月份开始选择了46家保险公司进行模拟测试。模拟测试结果表明,《规定》的发布实施,除个别公司外,对保险公司整体业绩影响不大,净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总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规定》的实施可以改善长期保险合同利润实现的时间分布,从而增强股东利益的货币时间价值效应,有效降低保险公司在发展初期的股东增资压力和资本占用成本,对保险公司内含价值的增长将产生持续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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