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负责人就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答记者问
(2009年12月16日)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
《捐赠管理通知》),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出台
《捐赠管理通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问:请介绍
《捐赠管理通知》起草的背景。
国资委负责人答:近年来,各中央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国家救灾、扶危济困等救助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凝聚力,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有效推动了我国公益事业发展,也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支出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2008年我国发生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害,企业对外捐赠支出快速增长。根据中纪委《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国有企业捐赠行为应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为此,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实际情况,在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
《捐赠管理通知》。
记者问:请介绍
《捐赠管理通知》制定的目的和作用。
国资委负责人答:制定
《捐赠管理通知》的目的是旨在进一步引导中央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规范开展对外捐赠活动,正确履行社会责任。中央企业通过制定或完善捐赠管理制度、明确捐赠权限与流程、严格捐赠审批程序,实施预算管理,并及时向国资委备案等措施,一是可以有效避免无序、随意捐赠等行为,有利于提升对外捐赠事项管理的规范性;二是有利于企业聚合内部捐赠资源,更好地支持和保障国家重点公益事业,更好地树立企业集团整体形象;三是有利于国资委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的管理与支出情况,更好地引导企业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有效维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