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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就《煤矿防治水规定》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装备防治水抢险救灾的配套设备。

  记者:这次制定的《防治水规定》与以往《规程》和《条例》相比主要增加了哪些内容?

  赵铁锤:主要增加了以下内容: 一是增加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指标。原类型划分有4项指标,即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涌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而《防治水规定》根据老空水事故多的教训和有关防治水的调研情况,在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中增加了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和矿井突水量两项指标。二是调整增加防水闸门和水闸墙的规定。根据我国潜水电泵的发展水平,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井底车场周围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时,可用潜水电泵排水系统代替。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的,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三是增加了有关物理勘探规定。物理勘探已成为重要勘探手段,具有效率高的特点,为此,《防治水规定》有关条款中增加了物理勘探方面的内容,要求采用物探、钻探等综合手段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四是增加了水体下采煤、矿井水害应急救援、废弃矿井关闭、露天煤矿防治水以及法律责任等规定。

  记者:下一步如何宣传贯彻落实《防治水规定》

  赵铁锤:《防治水规定》是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的一部重要规章,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单位,特别是煤矿企业都要认真贯彻落实。

  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防治水规定》的有关内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防治水规定》释义,对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及重点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宣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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