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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答记者问


  (五)尊重市场选择,是内地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共同任务。根据互惠安排,并非H股企业必须由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而是增加了H股企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权,H股企业可以选择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继续选择香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因此,最终都取决于市场选择,这对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也符合国际惯例。

  四、内地与香港都很关心,究竟会有多少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有机会从事H股审计业务?

  答:我们理解大家对这一问题的关切。在此想阐明以下两点:第一,《建议架构》和《试点方案》都强调,要在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选择少数具有证券资格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业务,今后香港事务所为香港在内地上市企业提供审计服务,适用同样原则,在数量上保持大体对等;第二,关于内地究竟会有多少家事务所有机会从事H股审计业务,因为申报工作才刚刚开始,之后还有审核、公示、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一系列程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参加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H股审计关系香港资本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也关系内地会计行业形象和声誉,财政部、证监会高度重视,在研究制定《试点方案》时十分慎重。为确保参加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本着严格要求、质量第一的原则,《试点方案》对申请参加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涉及规模、胜任能力、内部治理、执业经验等各方面。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从事过H股企业审计业务或预期能够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

  (二)上年度业务收入(含境内、外分支机构收入,下同)不低于30 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低于20 000万元,且证券业务收入不低于5 000万元或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不低于30家;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400人,其中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300人;

  (四)(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或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每人不得超过25% ;

  (五)治理结构、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六)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者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某一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

  由于收入、注册会计师规模等硬性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们又进一步从事务所内部管理入手确定了几项优先考虑因素:一是高级管理团队关系和谐、年富力强的;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的;三是具有较强的执业责任承担能力的;四是组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的。在同时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应当向具备一项或多项上述优先考虑因素的事务所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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