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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答记者问


  财政部、证监会自2006年起开始研究取消“双重审计”相关政策。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经请示国务院,证监会于2007年3月和9月取消了对金融类上市公司、一次发行量超过3亿股以上公司和B股公司的双重审计政策。上述政策的调整,顺应了新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得到了各方面的欢迎。

  2007年12月6日,内地与香港的会计审计准则实现等效,取消H股“双重审计”的条件已趋成熟。推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业务,意味着内地在港上市企业可以选择只编制一套财务报表,只聘请一家事务所进行审计,可以有效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成本,使更多更好的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有利于促进香港资本市场的繁荣,相应带动内地和香港两地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试点方案》的发布,是否意味着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业务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答:(一)《试点方案》的发布,标志着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业务取得重要进展。两地准则等效联合声明签署后,内地与香港有关部门随即成立工作组,对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业务进行研究和协商。财政部、证监会领导对H股审计磋商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和香港方面进行沟通、协调,有力推进了H股审计磋商进程。2009年6月,两地就互惠安排、认可要求等基本原则初步形成共识。2009年8月,两地就《关于内地与香港在对方上市的公司可选择以本地会计准则编制并由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的建议架构》(以下简称《建议架构》)达成共识,确立了力争从2010年1月1日起由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包括定期审计和IPO审计)的工作目标。

  按照《建议架构》有关要求,通过广泛调研和分析,并在与香港方面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财政部会计司和证监会会计部着手制定了《试点方案》初稿。经征求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我们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报经财政部、证监会领导批准,正式印发了《试点方案》。

  (二)为顺利实现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H股审计业务的目标,目前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主要包括香港方面修改香港《上市规则》、双方制定后续监管合作机制等。

  接纳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需要修改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于今年8月28日至10月23日征询了市场意见。反馈意见表明,大多数市场参与者表示赞成和支持,也有一些市场参与者担心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可能会影响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状况。香港上市委员会将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后,结合两地后续监管机制协商情况,将就修改《上市规则》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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