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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直接关系社会的安全、稳定,在全面参考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现行做法和兼顾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条例规定只有国有独资或者是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的保安服务公司才可以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

  问:为什么要提取、留存保安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

  答: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的发展,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管理已成为社会管理的常用手段,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如银行保管箱、养老金等。

  保安服务涉及公民、法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也关系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从技术手段等方面加强对保安员的监管。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既可以通过信息比对,加强保安员录用前审查,有效地将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排除出保安队伍,确保保安队伍纯洁、可靠,让用户放心,增加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又可以加强对保安员的保护,防止和减少发生问题时对保安员的无端猜疑。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就有群众建议将保安员的指纹信息和DNA信息纳入到保安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便更好的对保安员进行管理。在国外保安立法中,例如美国等国也有关于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规定。

  问:条例为什么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并留存保安服务合同?

  答:条例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对保安服务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目的在于避免为走私、盗窃、抢劫、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安服务,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安服务公司通过对保安服务对象和提供服务的内容、服务方式、合同内容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可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有利于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保安服务活动往往涉及客户单位的安全,有的保安服务合同也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重大社会利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发现,因此留存保安服务合同对于确保保安服务公司和客户单位的合法权益,分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安全及重大社会利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问:为什么条例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提供保安服务?

  答:保安服务业是服务业的一部分部分,不属于我国承诺的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范畴。因此,可以通过制定条例规定我国的保安服务是否对外开放。此外,美国、法国等国保安法规也有类似规定,明确核电站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部门和重要设施的保安不得由非本土保安企业提供。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借鉴有关国家做法的基础上,条例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提供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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