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答问
(2009年9月27日)
1、请介绍一下《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全民族的创造活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和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需要,我们研究编制了《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目的是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
今年年初,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由中宣部牵头,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及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成立调研组,着手《规划》的编制工作。调研组多次前往地方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文化企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在汇总有关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规划(初稿)》。初稿形成后,经反复向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征求意见并作多次修改,最后形成送审稿上报国务院。7月22日,《规划(送审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以国务院文件正式下发执行。
2、国家此时出台《规划》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把文化产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当前,国家针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和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出台《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国家已经把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为一项国家战略。
首先,出台《规划》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们从战略上思考、从整体上谋划文化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把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改革促发展,围绕发展推进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要求我们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改革和发展。《规划》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