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支持方面规定,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向武警部队通报有关社会治安形势以及突发事件的情况;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以临时使用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其他物资等。
记者:为什么说
《武警法》对武警部队依法执勤提出了更高要求?
吴双战:武警部队依法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是代表国家进行的执法活动,享有国家赋予的职权,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密切相关。基于此,
《武警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从义务上明确: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并持有人民武装警察的有效证件;应当举止文明,礼貌待人,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及时救助,等等。
在监督检查上规定: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武警部队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或者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人民武装警察违法行为的通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在法律责任上规定:对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抗上级决定、命令的,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的,非法搜查他人的人身、物品、交通工具、住所、场所的,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泄露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的等行为,要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请问武警部队将如何贯彻执行
《武警法》?
吴双战:武警部队学习贯彻落实
《武警法》,主要是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搞好教育明确学习贯彻落实的要求。我们要把学习贯彻
《武警法》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培育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部队正在担负的任务结合起来,引导官兵充分认清法律意义和准确理解把握法律内容,教育官兵明确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是代表国家进行执法、是在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机关部署下的执法、是在人民群众直接监督下的执法,树立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做到依法指挥、依法行动、依法处置,推进部队的全面发展、安全发展、创新发展,更好地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当好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