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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司令员就《武警法》制定等问题答记者问

武警部队司令员就《武警法》制定等问题答记者问
(2009年08月28日)


  8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以下简称《武警法》)。这部法律的制定有什么意义、主要内容是什么、武警部队怎样学习贯彻?就读者关心的一系列问题,人民公安报记者采访了武警部队司令员吴双战。

  记者:为什么要制定《武警法》

  吴双战:制定《武警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武警部队履行职责使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意义重大:

  一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武警部队重新组建2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为部队建设和执行任务制定了明确规范。目前,武警部队执行任务的依据主要是中央文件、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关规定,以及一些国家现行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有些文件和规定密级较高,知情范围小,特别是武警部队处置群体性事件、骚(暴)乱事件时用兵动枪规定等,人民群众并不知道,国际社会更不知悉,因而常有公民和组织提出质疑、甚至责难。同时,现行国家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比较零散。因此,有必要把可以公开的内部规定、零星的法律条文变为系统的法律规范,以体现国家法制的统一、权威和尊严。

  二是更好地规范和保障武警部队履行职责使命的需要。武警部队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武警部队任务不断拓展,作为执法部队,其执法依据是否明确、法律保障是否有力,事关执行任务官兵的生命安危,事关部队行动的成败,也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武警部队在完成多样化任务中,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比没有先进武器更可怕。制定武装警察法,确保武警部队完成多样化任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记者:请谈谈《武警法》立法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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