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机构客户交易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
(2009年8月5日)
近日,银监会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机构客户交易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
《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
《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答: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机构客户在“引进来”、“走出去”的过程中,其主业经营日益受到国际市场上的利率、汇率、大宗商品价格等市场风险要素的影响。因此,机构客户具有使用衍生产品管理相关风险的真实需求。
境内机构客户使用衍生产品对国际市场的汇率、利率风险进行管理的做法已开展多年。业务开办前期,主要是国际化程度较高的机构客户。由于本身具有国际化业务,对国际市场相对熟悉,多年来,这些机构客户使用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随着人民币汇率、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机构客户在人民币市场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需求不断加大,参与衍生产品交易的机构客户数量也日益增多。
机构客户的衍生产品交易主要通过与境内银行交易的方式进行,境内银行与机构客户交易衍生产品后,再与非境内注册机构进行“背对背”平盘交易。对于境内银行而言,这并非完全无风险的中间业务,银行同样面临着衍生产品市值变化对信用风险产生影响、境内外交易适用法律不同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境内银行应切实关注和评估各类风险及其影响程度,并重视内部制度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
此外,在非境内注册机构营销人员的推动下,机构客户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易衍生产品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高杠杆、过于复杂化、缺乏透明度的衍生产品,有的甚至严重脱离了机构客户的真实经营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机构客户交易衍生产品,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中的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银监会发布了本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