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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曹德胜副局长解读《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二)长江是世界第三大河流,其干线航道上、中、下游特点不同,各河段流量、含沙量、水位变幅等水文特征不仅年内变化较大,而且年际间也是各不相同,同时突发因素造成其水文特征骤然发生大幅度的变化也时常发生,工程实施中,初步设计方案所依据的条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特别是整治建筑物逐步到位后,对局部水流进行了调整,为适应新的航槽变化,就必须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变化情况,掌握复杂多变的河床形态,适时优化工程设计,动态调整工程实施方案,以符合变化了的边界条件,控制工程造价,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三)航道是国家重要的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当前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属于政府全额投资项目。根据国务院2004年出台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交通部2007年颁发的《航道建设管理规定》,在即将开始的大规模长江航道治理到来之际,有必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加大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力度,以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投资资金的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从制度上保障黄金水道建设又好又快开展。以往的项目建设中,部分项目实施了动态管理,但各项目的动态管理缺少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性操作流程,管理水平不同,存在一定随意性。
  (四)在多年的工程实践中,人们虽然意识由于长江航道的特殊性,其工程治理必须坚持因势利导、动态管理,并在其建设过程中对动态管理的应用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但没有形成系统的认识,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没有形成规范性操作规程,存在一定的随意性。2007年颁布的《航道建设管理规定》对航道工程建设管理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为适应当前长江航道建设需要,对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动态管理进行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水运具有成本低、占地少、能耗小、安全性高、污染少、效能高等特点,是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立节约型和谐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求的运输方式之一。交通运输部明确提出,2020年将实现我国水运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本世纪前二十年也将是内河水运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长江干线施行《办法》不仅能更好适应长江黄金水道建设需要,同时为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河水运建设管理制度体系进行必要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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