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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就《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答记者问


  三是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完善法官招录培养体制和培训体制;完善法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完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人民法院人事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完善人民法院编制与职务序列制度;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队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审判质量效率监督控制体系、岗位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和司法政务保障体系。

  四是加强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体制,配合有关部门将现行行政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体制,实现人民法院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人民法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信息化在人民法院行政管理、法官培训、案件信息管理、执行管理、信访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尽快完成覆盖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业务信息网络建设。

  五是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审判与执行公开制度,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大力推动司法民主化进程;建立健全 “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的民意沟通表达长效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规范化,研究建立涉诉信访终结机制,规范涉诉信访秩序;建立健全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健全诉讼服务机构,加强诉讼引导、诉前调解、风险告知、诉讼救助、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信访接待、文书查阅等工作,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改革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

  三、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的制定过程

  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发展的动力所在。我们深刻认识到司法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人民法院应将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列为今年的重中之重来抓。王胜俊院长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制定《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我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各牵头部门和课题组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对待,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与要求上来,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中央司法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还加强了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设,由司改办专门负责组织协调《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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