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就《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答记者问
(2009年3月25日)
最近,公安部党委颁布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以下简称《五个严禁》)。近日,记者专门就《五个严禁》有关问题采访了公安部纪委有关负责人。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五个严禁》颁布实施的有关背景。
负责人: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针对当前领导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着力抓好六个方面工作。贺国强同志在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特别是强调要在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方面,突出抓好五个问题。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孟建柱部长专门强调要针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推销公共安全产品、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和接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制定几项禁止性规定,将之作为公安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整改措施。《五个严禁》的出台完全符合胡锦涛总书记、贺国强同志和孟建柱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是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重要举措。同时,《五个严禁》的制定出台也是针对当前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问题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的,完全符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我们坚信,《五个严禁》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记者:请您谈谈出台《五个严禁》的重要意义。
负责人:主要有三方面的意义。第一,《五个严禁》的颁布实施是促进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举措。《五个严禁》提出的五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对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二,《五个严禁》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纪律保障。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而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公道正派的领导干部队伍,对于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制定《五个严禁》就是要把领导干部置于公安队伍建设重中之重的位置,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下去,通过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推进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第三,《五个严禁》的颁布实施是充分体现组织关爱的实际行动。针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制定系统、明确、规范、具体和操作性强的禁止性规定,旨在严格要求,严密制度,防范在先,并狠抓落实,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不犯或少犯错误,这充分体现了部党委对广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关爱。